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7號
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經我部組織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對山東龍昌動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報的擴大膽汁酸適用范圍事項進行評審,決定將膽汁酸的適用范圍擴大至斷奶仔豬和淡水魚。在斷奶仔豬配合飼料中的推薦添加量為80~100 mg/kg,最高限量為100 mg/kg(以干物質含量為88%的配合飼料為基礎);在淡水魚配合飼料中的推薦添加量為20~60 mg/kg,最高限量為60 mg/kg(以干物質含量為88%的配合飼料為基礎)。
上述修訂意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各級飼料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膽汁酸的行政審批、監督執法事項時,以本公告為準。
農業農村部
2020年1月13日